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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名家大讲坛】挥法律之利剑,持正义之天平

时间:2022年04月18日 19:00    来源:    作者:    阅读:


查士丁尼曾说过,法律的基本原则是:为人诚实,不损害他人,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。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,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,更是保护人民生活利益的重要依据。4月15日16时30分,文化移通开展线上研讨会,由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为师生带来《刑法的基本原则》主题云讲座,进一步加强同学们对我国刑法的了解。



讲座开始,罗翔教授便提出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,罪刑法定原则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罪刑相当原则。罗老师首先讲解罪刑法定原则,该条原则最重要的作用是限制国家的刑法权力。任何权力都有堕落的倾向,人的内心都有阴暗的成分,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犯罪分子,只是没有实施而已。所以人组成的任何机构,天然都有败坏的倾向,因此对任何机构的权力都要加以严格的约束,权力过大导致腐败的现象比比皆是,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。罗翔教授通过一个个案列引出孟德斯鸠的观点: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,司法权,行政权,由这三种权利组成的不同机构来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。,刑法定原则最重要的理论来源,便是权力分立。




明朝也有法律,其规定,不当而为者,构成犯罪,不应该做的事做了就是犯罪。古代社会信奉的基本原则是法家的精神,刑不可知,则威不可侧。意思便是不告诉人们刑法的边界是什么,这样人就老实了。法家与法治看似只有一字之差,含义却谬之千里。法治最核心的立场便是对权力的限制,这是法家和法治最大的区别。因此法治的规则必须明确,虽然做不到绝对的明确,也至少要相对明确。只有明确的法律,才能如灯塔一般给人们带来自由的踏板。

紧接着,罗教授讲述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,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时处于平等的地位,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。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,在中国古代历史上,刑法面前人们不平等的现象极其常见,以法律的形式来规定此原则,就是希望在立法、司法和刑法层面能够尽可能平等。我们的平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是权力的平等,是道德的平等,是灵魂的平等。




讲座最后,罗翔教授用老鼠在电箱实验的故事告诫各位同学要遵守法律准则,自觉学习法律知识,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,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,坚定做一个守法的青年。刑法是用来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,在面对任何事情做任何抉择时,都不可逾越法律的界限。作为当代大学生,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遵纪守法,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家园。


(名师课堂办公室:安 宇)